工程实训中心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各方面的安全,根据实训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实训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
外来送货(装货)、联系业务、参观等人员需进入实训教学区的,除要办理临时出入证,还需实训中心同意。
三、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1.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实训中心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2.外来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保卫科办理“临时出入证”。
3.禁止在实训教学区域内乱转,更不能随便动用和盗窃学校及个人所有财物。
4.不能在实训教学区域内打架以及搞破坏活动、损坏花草、树木及物品。
5.车辆、人员先到门卫处登记,有相关人员验证车辆人员的证件,按照各功能区划分停好车辆。
6.进入相关区域必须有接待部门指定人员陪同,经过实训中心同意后方可进入。
7.进入人员要遵守实训中心的管理制度,听从陪同人员的安排,尽量不要进入危险区。
8.陪同人员要向外来人员介绍厂区概况和疏散路线,以及基本安全常识,以防发生意外。
三、 本制度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工程实训中心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