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心概况实训教学金工教学党群工作创新实践科普基地交流合作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
 科技创新 
 基地参观 
 平台入驻 
 实习实训 
 设备进出 
 管理文件 
管理文件

工程实训中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19-09-20]

工程实训中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物业管理是保障工程实训中心实习教学人员和设备安全、工程实训楼正常运行的必备条件。为规范物业管理,确保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结合工程实训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天津城建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一、物业管理内容

主要负责工程实训中心的环境清洁和安保工作。

工程中心的环境清洁范围:工程实训中心楼宇内地面、楼道、厕所、公共区域栏杆、门面的清洁;楼宇四周环境卫生。

安保工作范围:实行 24小时监控;人员出入登记;实训平台水、电、设备安全巡查;楼宇四周车辆停放情况

二、物业管理方式

物业工作由物业公司完成,工程实训中心负责物业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工作。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1、环境卫生服务内容和标准

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门窗玻璃明净;外漏管道、房角和设施设备无明显污渍、无尘土等;

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等。

楼宇四周车辆停放有序,地面无杂物。

2、安防服务内容和标准

工程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非本校人员出入做好登记。

物业人员每天对建筑物和平台内水、电、基本设施进行巡查,有异常及时上告并做好记录;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严禁私拉乱改电路。

3、接待服务标准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对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认真耐心地解答和帮助解决;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并备存登记资料,以便提供服务和查询。

工程实训中心

2016119

上一条:工程实训中心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实训中心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条:工程实训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关闭窗口

电话:022-23774168  邮箱:sxzx@tcu.edu.cn

天津城建大学 工程实训中心 版权所有